自4月1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以来,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及第三人王永珀的合同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公告指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向王永珀送达了开庭传票。
在这起案件中,王永珀目前身处美国,而天津天海俱乐部已经解散,只剩下上海申花仍在正常运营但已易主。回顾案件背景,2019年初,王永珀渴望离开天津天海,上海申花迅速为其提供了4000万元的转会费。然而,天津天海的负责人束昱辉表达了拒绝出售的立场。随着夏季转会窗口的临近,两家俱乐部再次就王永珀的转会进行谈判。这次,王永珀的身价“降价”至2000万元,但附加条件是天津天海需搭售四名年轻球员,五人转会费共计8500万元人民币。
此举不仅符合当时中国足协规定的国内球员转会费最高标准,也能为天海俱乐部带来相对满意的收入。然而,在夏季转会期间,只完成了王永珀一人的程序。上海申花并未在另外四名年轻球员的合同上盖章,因此未能完成那次夏季转会的全部程序。随后,申花在2019年7月至9月期间分期支付给天海俱乐部4000万元人民币。但四名年轻球员的转会事宜在之后并未再次提及。这就导致了最终实际支付款项与最初约定的8500万元存在巨大差距,从而引发了这场合同纠纷。
如今,随着案件的受理和开庭传票的送达,王永珀以及其所在的上海申花俱乐部都需要面临这一棘手问题。从双方的角度来看,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希望获得剩余的4500万元人民币以维护俱乐部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上海申花俱乐部则需要解决因未能按时完成交易而可能导致的复杂后果和合同违约问题。
此案的进展将牵动众多球迷和业内外人士的心弦。未来,我们也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审理过程和最终结果。希望双方能够以积极的态度和诚意解决这一纠纷,为足球界树立一个健康、公正、透明的合同执行范例。